近日,國家鐵路局印發《鐵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適用于從事鐵路建設、運輸、設備制造維修的生產經營單位的鐵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統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及其監督管理工作?!掇k法》共五章62條,包括總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和附則,主要是明確了風險分級管控要求、規定了隱患排查治理要求、強調了監督管理要求等。
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是新形勢下推動鐵路安全生產改革發展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是推動鐵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對指導鐵路企業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具有積極意義。
《辦法》將于4月10日起實施,下一步,國家鐵路局將指導鐵路單位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督促鐵路單位扎實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精準辨識管控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深入推動鐵路行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