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環審批〔2020〕138號
成蘭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華鎣山隧道段站前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同意委托審批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華鎣山隧道段站前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復函》(環評函〔2020〕118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渠縣境內,線路自達州市大竹縣柏林鎮觀音村北側向西進入華鎣山,于渠縣東安鎮欄橋村出華鎣山,設計里程8.956km,工程新建隧道8739m/1座,大橋142m/1座和路基75.0m,設置棄渣場3處,施工生產生活區3處,施工便道18.0km(新建8.0km、改擴建10.0km)等施工臨時工程。本工程建設內容僅為站前工程,主要為隧道內無砟軌道道床及綜合接地,不進行橋梁箱梁、橋面系以及無砟軌道的預制和鋪設工程。項目總投資約11.47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2734.44萬元。
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屬于《中長期鐵路網規劃(2016-2025)》(發改基礎〔2016〕1536號)規劃的“八橫”通道中的“萬州~達州~遂寧~成都高速鐵路”線路。根據你公司《關于〈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華鎣山隧道段站前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情況說明的函》(成蘭工函〔2020〕336號),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線路方案已穩定,可研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發改基礎〔2020〕1671號)。該工程為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的重要控制性節點工程,工程方案不影響后續全線線路方案,初步設計已經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批復(鐵鑒函〔2020〕503號),項目選址經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選字第510000-2020-00058號)同意,工程符合相關規劃要求。
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對策及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在認真落實環境風險的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的前提下,該項目的建設從環保角度可行,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你公司應嚴格按照報告書中所列項目的建設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以確保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
二、項目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人員。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環保設計合同,將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納入項目招投標設計內容,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嚴格按照報告書要求,落實施工期各項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控制和減小施工對沿線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落實并優化施工期各類廢水的收集、處理及利用措施;加強工程棄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類固體廢棄物收集、暫存、轉運及處置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施工期施工場地生產廢水經沉淀、隔油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隧道施工過程中按照“以堵為主、限量排放”的施工原則,強化清污分流,盡量減少施工廢水產生量,隧道施工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應盡可能回用,如不能全部回用的,應達標排放。施工過程中強化地下水環境監控,根據隧道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工程情況,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預報、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涌水經處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體,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避免突涌水影響居民飲水及地表植物生長。施工人員生活污水采用改進型生態廁所收集后用作農肥。
(三)嚴格落實并優化各項噪聲及振動污染防治措施。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場地布設等措施控制和減小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通過優化爆破方案及起爆控制藥量,強化施工設備布局及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振動對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在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標路段施工時,夜間禁止使用打樁機等強振動機械。
(四)工程隧道施工涉及穿越可溶巖段、采空區段、高瓦斯段等不良地質,應按照相關工程設計規范落實工程防護措施,強化施工過程監控。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優化調整工程施工方案。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環境安全。
(五)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布置,落實各棄土(渣)場選址方案。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減少對耕地和林地的破壞。臨時工程盡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圍內,施工便道盡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剝離表土應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綠化覆土及復墾。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地、棄土(渣)場及臨時設施等采取生態修復措施。
(六)嚴格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內堆放的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及臨時堆土場堆放的土方,應當落實遮蓋、灑水抑塵等措施。采取加蓋篷布等密閉方式運輸施工物料。施工場地及運輸道路及時灑水抑塵。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危險廢物送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置。
(七)項目營運期環境影響評價應納入總線路工程進行評價,并結合總線路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結果,優化落實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三、項目開工建設前,應依法取得其他行政許可手續。
四、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如工程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否則不得實施建設。自環評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工程超過5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如工程方案變動將導致全線方案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
五、請達州市生態環境局和達州市大竹、渠縣生態環境局負責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15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后的報告書送達上述單位備案,并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12月30日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環評司,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四川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達州市生態環境局,達州市大竹、渠縣生態環境局,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