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新建合浦至湛江鐵路(調整)等3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新建合浦至湛江鐵路(調整)等3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聯系電話 |
1 |
新建合浦至湛江鐵路(調整) |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廣東省湛江市 |
國鐵集團(廈深鐵路廣東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沿海鐵路工程建設指揮部) |
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包括正線、聯絡線和湛海鐵路同步實施工程。正線全長約139公里,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聯絡線工程包括北海和湛江西站至湛江北站聯絡線;湛海鐵路同步實施工程包括湛海鐵路正線和聯絡線、湛江西站深湛場改造工程。正線共設車站6座,包括引入既有車站2座、新建車站4座。工程總投資約276.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7.66億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項目將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可能對部分植被和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項目穿越鐵山港灣海域,穿越自治區重要濕地、紅樹林等海域環境敏感區,施工產生的懸浮泥沙、橋墩占用等,對區域海洋水質、海洋生物資源將產生一定影響。主要措施:通過優化線路設計、永臨結合等,盡量減少工程占地和占用植被。開工前組織對占地區域進一步開展動植物詳查,對發現的保護動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區域、設置警示牌、圍欄、遷地保護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開施工區周邊野生動物活動高峰期及其繁育期。棄土(渣)場采取先擋后棄、渣體防護等措施。涉水施工采取枯水期施工、先進施工工藝等措施,加強水生生態的保護。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組織,跨紅樹林區段加大橋跨,施工棧橋避開紅樹林密集分布區,施工期對紅樹林開展監測,施工結束對臨時占用沿海灘涂區域地形地貌進行恢復,對占用及影響的紅樹林采取補植修復等措施。施工前對占地范圍內的鱟類進行詳細調查,發現鱟及時轉移,利用圍網對施工區域進行封閉隔離,防止鱟進入施工區域,淺灘棧橋打樁布置避開鱟產卵高峰期(6月至7月);加強施工期鱟類監測。設置聲光屏障及驅鳥設施,開展鳥類影響跟蹤監測。在低潮期進行樁基施工,采取鋼圍堰等先進施工工藝。按要求開展增殖放流及效果評估。(2)噪聲及振動:項目建設、運營將對沿線聲環境和環境振動產生不利影響。主要措施:項目外軌中心線30米以內聲環境敏感目標納入工程拆遷或功能置換,對預測超標的敏感目標路段優先采取聲屏障措施,必要時輔以隔聲窗措施。運營期加強線路兩側敏感點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運營期加強輪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軌道打磨和車輪清潔與鏇輪工作,減少附加振動。(3)水環境:涉水施工、施工期及運營期污(廢)水排放等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涉水施工在枯水期進行,采用鋼圍堰施工。施工期廢水收集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運營期新增車站生活污水納入市政管網。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施工中加強圍護遮擋,靠水源取水口一側設置攔截設施,泥漿處理后其上清液循環利用不外排,泥餅干化后外運處置;編制施工期應急預案,保障居民供水。(4)其他: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路段施工,嚴格限制施工范圍,施工中加強對文物的監測,如發現影響文物本體安全的行為,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門報告,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跡地進行地貌恢復。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依法分類妥善處置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廢機油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新建牽引變電所、基站最終選址盡量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3〕646號文件批復項目調整可研。 |
010-86602001 |
2 |
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 |
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江西省萍鄉市、吉安市和贛州市 |
國鐵集團(懷邵衡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昌九城際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包括正線和相關工程。正線全長約429公里,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相關工程包括長株潭樞紐配套工程、萍鄉地區配套工程和贛州樞紐配套工程。正線共設車站10座,包括改建1座、新建車站9座。工程總投資約846.23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35.38億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項目將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穿越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可能對部分植被和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主要措施:通過優化線路設計、土石方調配利用等措施,盡量減少工程占地和植被占用。開工前組織對占地區域進一步開展動植物詳查,對發現的保護動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區域、設置警示牌、圍欄、遷地保護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開施工區周邊野生動物活動高峰期及其繁育期。涉水施工采取枯水期施工、先進施工工藝等措施,加強水生生態保護。棄土(渣)場采取先擋后棄、渣體防護等措施。施工前做好表土剝離和堆存,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加強對涉及的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等環境敏感區的保護,盡量減少對環境敏感區的占用,開展生態監測,落實生態保護修復和補償措施。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涉水施工活動宜安排在8月至次年2月,蘆溪棘胸蛙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地表工程施工活動宜安排在10月至次年4月;選擇適合物種,按要求開展增殖放流及效果評估。加強涉及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的橋梁和隧道洞口景觀設計,盡可能與原有景觀風貌相協調。(2)噪聲及振動:項目建設、運營將對沿線聲環境和環境振動產生不利影響。主要措施:項目外軌中心線30米以內聲環境敏感目標納入工程拆遷或功能置換,對預測超標的敏感目標路段優先采取聲屏障措施,必要時輔以隔聲窗措施。運營期加強線路兩側敏感點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運營期加強輪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軌道打磨和車輪的清潔與鏇輪工作,減少附加振動。(3)水環境:涉水施工、施工期及運營期污(廢)水排放等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涉水施工在枯水期進行,采用鋼圍堰施工。施工期污(廢)水經收集處理后回用或達標排放。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敏感路段的水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監測和管控。涉及敏感水體隧道施工采取清污分流措施,嚴格落實隧道超前地質預報、注漿堵水等措施,強化隧道附近受影響居民供水保障。運營期沿線各站所新增生產污水、生活污水按要求經收集后接入周邊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或回用。(4)其他: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依法分類妥善處置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廢機油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新建牽引變電所、基站最終選址盡量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2〕1499號文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010-86602001 |
3 |
新建銅仁至吉首鐵路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貴州省銅仁市 |
國鐵集團(懷邵衡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貴州銅玉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
中鐵第五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新建正線全長約55公里,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250公里/小時。全線共設車站3座,包括引入既有車站2座、新建車站1座。工程總投資約93.02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1.75億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項目將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穿越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環境敏感區,可能對部分植被和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新增人工構筑物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主要措施:通過優化線路設計、永臨結合、減小基坑邊坡開挖、土石方調配利用等措施,盡量減少工程占地和對動植物的擾動。開工前組織對占地區域進一步開展動植物詳查,對發現的保護動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區域、設置警示牌、圍欄、遷地保護等措施。加強施工期管理,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開野生動物活動高峰期及繁育期。除施工便道外,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內設置棄渣場、拌合站等其他臨時工程;位于敏感區內的隧道采用單向掘進施工,棄渣運往指定棄渣場處置;禁止人為破壞地質遺跡。施工前做好表土剝離和堆存,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加強涉及風景名勝區等敏感區的橋梁和隧道洞口景觀設計,盡可能與原有景觀風貌相協調。(2)噪聲及振動:項目建設、運營將對沿線聲環境和環境振動產生不利影響。主要措施:項目外軌中心線30米以內聲環境敏感目標納入工程拆遷或功能置換;對預測超標的敏感目標路段優先采取聲屏障措施,必要時輔以隔聲窗措施。運營期加強線路兩側敏感點的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運營期加強輪軌的維護、保養,減少附加振動。(3)水環境:施工期及運營期污(廢)水排放等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施工期污(廢)水經收集處理后回用或達標排放。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路段,取水口停止取水前,保護區內隧道、橋梁和施工便橋不得施工;施工期加強水環境跟蹤監測,確保不對其水質造成影響。對涌水量較大的隧道加強超前地質預報,及時采取注漿等堵水措施,采取“清污分流”措施。運營期新增車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網。(4)其他:對臨近的湘西邊墻(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優化施工組織,嚴格限定施工范圍,采取針對文物的振動防護等措施,施工中加強對文物的監測,如發現影響文物本體安全的行為,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門報告,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跡地進行地貌恢復。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依法分類妥善處置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廢機油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新建牽引變電所、基站最終選址盡量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4〕541號文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010-65646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