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方案的批復
發改基礎〔2022〕203號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呈報<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調整(2021-2026年)>的請示》(蘇發改基礎發〔2021〕1011號)收悉。經研究并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批復如下:
一、總體情況
為完善多層次軌道交通網絡,支持城市優化發展,原則同意對《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8-2023)》(簡稱《規劃》)方案進行調整。
二、主要調整內容
(一)對2號線、4號線和7號線北段實施延伸工程:
2號線北延段起于愛格豪路站,終于騎河站,長約4.72公里,均為地下線,項目投資32.67億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資22.48億元。
4號線北延段起于觀塘路站,終于龍道浜站,長約7.42公里,均為地下線,項目投資45.42億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資32.47億元。
7號線北延段起于春豐路站,終于莫陽站,長約7.44公里,均為地下線,項目投資50.96億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資31.80億元。
(二)規劃期延長至2026年。
除上述調整外,其余規劃方案仍按《規劃》原批復要求執行。
三、資金安排
建設期蘇州市政府及有關區政府財政出資占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40%,計51.62億元,剩余資金采用國內銀行貸款等市場化融資方式解決。
四、下階段工作
(一)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按照現代、安全、高效、綠色、經濟的原則,統籌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開發進程、建設條件及財力情況,把握建設規模和節奏,量力而行、有序推進項目建設。
(二)深入做好項目建設方案論證。優化項目建設方案和建設時序,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升線路運營速度和網絡服務水平。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線路走向和站點設置應避開文物本體,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建設的項目,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文物保護。進一步研究有關項目穿越高速鐵路的建設方案,加強鐵路路基、橋梁防護,盡可能減少對鐵路運輸的影響。
(三)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與蘇州北站等主要交通樞紐的銜接,做好換乘設計。統籌城市軌道交通與高速鐵路、城際鐵路等規劃建設,深入研究站點樞紐綜合開發,做好站點與周邊客流密度較大的商城、社區、學校等的銜接,科學合理布設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綜合開發效益。
(四)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劃和權限審批(核準)項目,基本建設方案不得隨意變更。審批(核準)前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評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開制度,深入做好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工作。項目批復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等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規范招標投標行為。
(五)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加大財政約束力度,嚴格按照規劃批復要求落實地方財政出資,并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具備條件后方可啟動項目建設。建立持續穩定的建設資金保障機制,項目籌資模式、建設期政府財政出資比例不得隨意調整,嚴禁以債務性資金代替財政資金,嚴格落實融資資金償還來源,嚴禁通過融資平臺公司或違規變相舉債,嚴禁借PPP等名義變相融資,或以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承諾最低收益等方式變相舉債,不得以項目可行性缺口補助等各種名義將債務風險轉嫁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不得用作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資本金。我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對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
(六)切實保障工程建設運營質量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著重提升應對極端天氣等災害的安全防護能力。要高度重視施工安全和質量安全,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切實防范工程建設安全風險。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慮運營安全和服務需求,在運營階段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培養和儲備。持續提高運營服務水平和效率,加強成本管理,增強營收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七)請你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建設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并依據相關規定做好項目后評價和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處置,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我委報告。
附件: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調整方案示意圖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