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福建省城際鐵路建設規劃方案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9〕1074號
福建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上報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建設規劃(2015-2020年)調整的請示》(閩發改交通〔2018〕62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更好支撐區域一體化、帶動沿線組團發展、優化交通結構、提升客流效益,原則同意對我委批復的《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建設規劃(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部分內容進行調整。
二、調整內容
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線路走向方案調整為福州火車站經南臺島、長樂、福州新區濱海新城至長樂機場,調整后線路長度為58公里。
莆田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莆田火車站至西天尾段。莆田火車站至市政府站間線路走向方案調整為莆田火車站經新業路站、荔一街站、福廈西路站、文獻路站至市政府站,部分路段改為地下方式敷設,調整后線路長度為23.2公里。
三、投資估算和融資方案
調整后項目總投資約433.4億元,其中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投資約308.3億元,莆田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莆田火車站至西天尾段投資約125.1億元。項目資本金比例為40%,由福州市、莆田市安排財政資金出資建設。資本金以外的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等解決。
四、把握好建設標準和方案。結合城際鐵路路網布局、功能定位、客流特征等,進一步研究項目技術標準、系統制式、運營組織等問題。工程建設以經濟、實用為原則,優化建設方案,盡量采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設,合理布設車站,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五、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堅持量力而行、分步實施,嚴格按規劃批復要求落實項目資金,不得以各類債務性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涉及財政出資的應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具備條件后方可啟動項目建設。研究制訂價格、運營補虧等政策,科學規劃、穩妥推進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提高項目財務效益。
除上述調整外,其他仍按我委批復《規劃》的內容執行,要統籌推進規劃項目實施,更好發揮路網效益。要加強項目跟蹤監測,將規劃項目批復文件及實施進展情況及時報送我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