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發改審批〔2023〕99號
長春市發展改革委:
你單位報來《關于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南延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長發改設審〔2022〕304號)收悉。根據海南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報送<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南延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意見>的報告》(瓊咨吉綜JL22-0080)提出的審查意見,經研究認為,由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設計文件滿足現行標準和規范的有關規定,符合《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南延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吉發改審批〔2022〕131號)要求,原則同意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代碼
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南延工程項目(2104-220000-04-01-950790)。
二、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南延工程起點位于規劃人民大街與繞城高速交匯處北側的運營工程終點站紅嘴子站(不含),終點位于規劃人民大街與規劃丙十八路交匯處的永春南站,線路全長6.963公里,全部為地下線路,設車站6座。車站全部為地下站,總建筑面積104375.51平方米,其中:義和村北站14309.25平方米、義和村站16125.35平方米、興博路站16072.06平方米、義和村南站16445.84平方米、永春北站(與遠景雙陽線換乘)15403.53平方米和永春南站26019.48平方米。
三、主要技術標準
車站結構:義和村北站、義和村南站和永春南站為雙層單柱雙跨箱形框架結構,義和村站、永春北站和興博路為雙層雙柱三跨箱形框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100年,主要構件安全等級一級,結構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本工程采用AC35kV集中式供電方案。全線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靜壓力在1兆帕內,一般車站消防給水系統的栓口出水壓力在0.5兆帕內。車站設消火栓及滅火器,消防水源由城市自來水、自備水源井等提供。車輛采用B2型車,6輛編組,采用DC1500V接觸網授電方式,采用剛性架空接觸網,設計最高運行速度80公里/小時。初期配屬車輛42列,其中1號線南延初期配屬車13列。
四、建設地點
長春市南關區和朝陽區。
五、建設年限
5年。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665423.4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78116.97萬元,其他費用163413.59萬元,預備費27076.53萬元,專項費用96816.37萬元(詳見附件1)。資金來源為長春市政府財政資金直接投入資本金,其余資金利用銀行貸款解決。
七、相關要求
(一)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要嚴格落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及招標工作,要逐項落實附件2中下階段重點落實事項,認真履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確保項目依法依規開工建設。
(二)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項目管理,落實“四制”相關要求,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技術標準等實施,嚴禁擅自夾帶樓堂館所等建設內容。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除因國家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要按工程進度、合同約定等及時撥付建設資金,不得違規舉債、不得增加政府隱性債務、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按期建成,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要加強施工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要通過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四)長春市政府要履行相應管理職責,對項目建設全程加強監管,督促和監督項目單位落實專家審查意見,嚴格按照相關部門批復內容和有關要求進行建設。同時,加快水電氣熱等配套保障,確保滿足項目建設條件;開展沿線交通一體化銜接規劃,協調軌道線站位與沿線交通系統和其他市政基礎設施之間的關系,加快沿線道路交通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在有條件的車站完善社會停車場位置、自行車停車場位置,保證軌道建成后的正常運營。
(五)長春市政府要加強財力保障,財政資金按計劃分年度列入預算,進一步優化資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規落實各項資金來源和償債責任。同時,加強風險監測,采取有效舉措,確保不因項目實施造成政府債務風險。
(六)長春市建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施工圖進行審查,確保附件2中下階段重點落實事項全部落實。
(七)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住建廳、省應急管理廳及長春市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建設過程當中的資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監管,切實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合力推進項目建設。
(八)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進行調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辦理調整手續。本批復文件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未據此開展施工圖設計的,本文件自動失效。
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4月28日